烟草许可证相关问答大全

阅读:40 2026-06-29 17:56:25 来源:山东济南市烟草专卖局

卷烟可以通过直播方式进行销售吗?

 

问:最近,我发现不少同行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带货,有酒水、茶叶、饮料等商品,都收到了不错的效果。请问,我店里的卷烟可以通过直播方式进行销售吗?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而通过直播的方式售烟,就属于网络售烟的一种形式。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所以,如果您通过直播方式销售卷烟,无法甄别购买方是否为未成年人。

因此,卷烟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是不可以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销售的。

 

残疾人能否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您好!我是一名残疾人,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创业,请问我能否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答:您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残疾人可以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若行动不便,可以通过线上申请或者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请知悉!

 

农村整体拆迁,原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还能用吗?

 

问:我在正定县朱河村经营着一家小超市,现在政府要对我们村进行拆迁,我的烟草证会被注销吗?我想在别的村开店卖烟该怎么做?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拟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向受理机关重新提出新办申请:(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二)经营主体发生变化;(三)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您这种情况属于因城市建设客观原因改变经营地址,不需要重新办理烟草证。

 

彩票店能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问:我在当地经营一家福利彩票店,常有客人问我是否销售卷烟。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以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吗?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您的福利彩票店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向当地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可以在朋友圈发布卷烟信息吗?

 

问:我经营了一家超市,店内有卷烟销售的业务,想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些卷烟信息,吸引更多顾客过来购买卷烟,可以吗?

答:您好!不可以。微信朋友圈、QQ空间等均属于大众传播媒介,在这些地方发布烟草制品信息或者宣传烟草产品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徙、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一人可以申领多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问:我所在地区为内陆岛上的旅游区,虽然岛上原住人口较少,但是游客较多,所以我想在岛上不同地点开几家超市,我能否以我个人的名义申办多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十六条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现有规定没有限制个人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数量,您的新店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以您的名义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请您知悉!

 

玩具店可以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问:我现在经营一家玩具店,在小商品批发市场内,周围没有中小学幼儿园,请问可以办理烟草证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以依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针对您的实际情况,您需要详细咨询当地烟草专卖局。感谢您的咨询!

 

哪些情况下不予发放许可证?

 

问:我准备开一家商店,想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听说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进行资格审查,请问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有哪些?

答:您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二)中、小学校周围;(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因此,只要您不存在以上几种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就可以到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一次性卖给他人100条烟违法吗?

 

问:我开了一家烟店,有人要办喜事,想问我一次性购买100条卷烟。请问,我可以卖给他吗?这种行为违法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您取得的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次销售卷烟50条以上(含50条)涉嫌构成无证批发行为。因此,请您避免该违法行为的发生。

 

专卖执法人员是否有权检查商品仓库?

 

问:为了经营方便,我在店铺后面新租一间仓库,用于存放一些商品。最近,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后面的仓库后,一并进行了检查。请问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是否有权检查我的商品仓库?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烟草专卖局可以依法对持证人生产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仓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持证人提供有关情况和报送有关材料,持证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依法进行现场检查时,有权对您的商品仓库进行检查。

 

浅谈雪茄烟经营小妙招

 

随着国内雪茄烟消费市场的升温,雪茄烟销售迎来机遇,零售客户该如何抓住新商机呢,下面为大家提供三个经营小妙招。

一是店铺陈列要独具“茄”味。零售客户经营雪茄烟,需在店内显著位置开设雪茄烟专区,增设雪茄陈列展示柜、雪茄储存柜,让进店的消费者能在第一时间就感受到雪茄烟的独特魅力。

二是产品推介要渐入“茄”境。在给消费者推介时,可以用讲故事的方式,把雪茄烟的历史与文化向消费者娓娓道来,让消费者产生认同心理,认可雪茄烟品牌理念,从而接受雪茄烟。

三是产品体验要别有“茄”味。要让消费者了解雪茄烟不同于传统卷烟,雪茄的选、切、点、吸、品,各个步骤都极为讲究,正确操作才会获得美好的体验。可以让消费者边听介绍边体验,通过体验交流引导消费者认同雪茄烟、爱上雪茄烟。

 

夫妻两人可以同时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问:最近,我在当地新开两家连锁超市,准备用我和妻子的身份证件来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请问,我们夫妻两人可以同时申请办理吗?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许可证的申请不受夫妻关系影响。只要您和您的妻子符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依法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出办理申请。

 

24小时无人值守“微店”可以售卖卷烟吗?

 

问:我开了一家24小时无人值守的“微店”,客人通过微信扫码进店,由后台通过摄像监控设备远程完成售卖交易。请问,我想在店内售卖卷烟,这种行为违法吗?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所以,您通过摄像监控设备远程完成售卖交易,无法甄别购买方是否为未成年人。

因此,请您避免该违法行为的发生。

 

可以在微信群内发布卷烟销售信息吗?

 

问:我在县城经营一家烟酒超市,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为吸引客流,我建了顾客微信群,经常在群里发一些商品信息,顾客从群里下单后,我再送货上门。请问,我可以通过微信群发布卷烟的销售信息吗?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而“微信”属于信息网络的范畴,在此销售卷烟涉嫌违法。

因此,您不可以通过微信群发布卷烟的销售信息。

 

店铺LED屏可以播放卷烟产品信息吗?

问:我经营一家卷烟店铺,为了让更多顾客了解到店内卷烟的品牌、特点等内容,我想在店铺的LED屏上播放店内卷烟的图片做介绍可以吗?

答:您好!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因此,您是不可以在店铺的LED屏上播放与卷烟产品相关的宣传信息的。

 

许可证可随店铺一起转让吗?

 

问:我经营一家烟酒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家中有事,无法继续经营,我打算把店铺转让给一个朋友。但朋友想让我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起转让给他,请问这样是否可以?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因此,您在转让烟酒店时,名下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不能随店铺一起进行转让的。

 

店铺门口能否摆放“抓烟机”销售卷烟呢?

 

问:我的店铺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请问能否在店铺门口摆放“抓烟机”销售卷烟呢?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因此,您使用“抓烟机”销售卷烟的行为是不允许的,请您知悉!

 

零售户可以从其他商店调剂卷烟吗?

 

问:我经营了一家超市,店内有卷烟销售的业务,如果卷烟出现不够卖的情况,可以从其他商店调剂卷烟吗?

答:您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因此,如果您和其他零售户互相调剂卷烟,则视同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会受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持证户可以去夜市摆摊卖烟吗?

 

问:我是正定县烟草证持证户,现在正定小商品夜市很火爆,我想带着卷烟和零副食品去夜市摆摊,可以吗?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持证人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之外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属于无证经营。

在夜市摆摊销售超出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地址范围,属于无证经营,因此不允许。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可以变更吗?

 

问:我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户,现在的经营地址上政府规划了高铁站,我的店即将面临搬迁,我可以将店铺搬迁到别处经营吗?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从核定经营地址变更到原发证机关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

您的情况符合“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经营地址改变”,可以携带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地址变更,但请注意的是,新的经营地址应在原发证机关管辖区域内。

 

请问连锁店是否可以“一证经营”?

 

问:我经营了三家烟酒连锁店,这三家店可以共用一张烟草专卖许可证吗?

答:您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因此,您这三家烟酒店需要按照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相关规定,依法向当地烟草专卖局分别提出办理申请。

 

邮寄卷烟有什么注意事项?

 

问:我经营一家卷烟店铺,最近当地旅游市场火爆,经常有外地游客要求邮寄卷烟礼品。请问现在邮寄卷烟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

 

许可证遗失后,应该怎么做?

 

问:我的许可证正本在店铺整修期间遗失了,应该怎么做呢?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有效期内烟草专卖许可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补办申请。

因此,您在确认许可证遗失或者损毁后,需要带齐相关材料,及时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办申请,等待发证机关重新制作和发放许可证。

感谢您的咨询!

 

可以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用吗?

 

问:我的小店想经营卷烟零售业务,但是听说申办烟草证比较麻烦,我有个朋友他店铺经营不下去了,说可以把他的零售许可证租给我用,请问这样可以吗?

答:您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不能用来租借的。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因此,租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违法行为。您如果想经营卷烟,可以向当地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该如何判定购烟者是否为未成年人?

 

问:我经营一家烟酒商店,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告知我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但是现在有的青少年个头比较高,看起来也很成熟,我如何辨别?

答:您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应设置相关禁止销售标志。

持证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或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相关禁止销售标志的,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的情形。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十项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因此,遇到难以判明年龄的购烟者,您可以请其出示身份证件,确系未成年人的,应拒绝向其出售卷烟。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和变更手续,可以同时办理吗?

 

问:我在县城经营一家烟酒超市,近期专卖执法人员告知我名下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即将到期,需要进行延续,恰巧当地政府对城市道路名称也进行了重新规划,我店面的地址名称也发生了变化,也需要对经营地址名称进行变更,请问我能否同时办理许可证延续和变更手续?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烟草专卖局在受理同一个申请人的延续、变更、恢复营业、补办等申请时,可以合并办理。

因此,只要您符合许可证延续、变更的相关条件,就可以将两种手续合并办理。

 

可以帮消费者寄卖卷烟吗?

 

 问:我经营一家烟酒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昨天有位老顾客来找我,说上次一个朋友送了他几条烟,他抽不完,想让我在店里帮他寄卖几条。请问,我可以这样做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根据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帮消费者寄卖卷烟属于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夜市摊位可以申请办理烟草证吗?

 

问:我在夜市盘了一个摊位,日常售卖鲜榨果汁等,客流量还不错。我看了一下夜市周边,没有卖烟的店铺,因此我想申请办理烟草证卖烟,具体该怎么办理?

答:您好!夜市摊位无法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而夜市摊位不属于固定经营场所,因此,无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可以把烟放到盲盒里销售吗?

 

问:我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户,现在年轻人都喜欢拆盲盒,请问我可以把烟放到盲盒机里销售吗?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烟草制品。

盲盒机是自动售货机的一种,按照规定您不可以将烟放到盲盒机里销售。

 

个人异地最多可携带多少卷烟?

 

问:最近,在外省的一朋友结婚,想让我帮忙带点卷烟过去,请问,我最多可携带多少条?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

因此,您最多可携带1万支(50条)卷烟。

 

停业多久需要办理停业手续?

 

问:我经营了一家烟酒店,但最近需要去外地给闺女看孩子,时间两个星期左右,想问需不需要给烟草局报备或者办理相关手续?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类许可证持证人需要暂时停止生产经营业务 3 个月以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需要暂时停止经营业务 1 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停业前提出停业申请。申请停业期限应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且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恢复营业申请。

您的停业时间没有超过1个月,因此不需要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感谢您的咨询!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后一直没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会对许可证产生影响吗?

 

问:我三个月前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由于家中有事,办理后一直没有开店,也没有订购过卷烟,请问这样对我的许可证会有影响吗?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烟草专卖局应当收回其烟草专卖许可证。

因此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一直没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导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收回,详细事项您可以与当地烟草专卖局取得联系,感谢您的咨询!

 

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问:我准备开个小超市,听说销售卷烟要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我现在人在外地,请问,我能委托他人帮我代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烟草专卖局要求填报格式文本。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同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您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请知悉。

 

经营两家便利店,其中一家店的烟不够卖,可以用另一家店的烟应急吗?

 

问:我经营了两家便利店,均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中一家店在旅游景点,近期游客暴增,有些烟不够卖,我能从另一家店拿一些烟临时应急吗?

答:您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因此,虽然两家便利店都是您的,但这两家便利店只能销售从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您不能从另一家店调剂卷烟进行销售,否则将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请您知悉。

 

新办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会“失效”吗?

 

问:我在2025年8月份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为商店在新的小区,入住率还比较低,一直到今年2月份,商店没有正常营业,也还没有开始订烟。近期,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提醒我:要尽快开始正常经营,否则,许可证会被收回。请问这合法吗?

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烟草专卖局应当收回其烟草专卖许可证。因此,您在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要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信息来源-中国烟草-http://www.tobacco.gov.cn/gjyc/lsh/list.shtml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