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选择新疆太阳商务代理代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方”)提供的商务代理服务。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与合法权益,是我方的核心责任。本隐私协议旨在明确我方收集、使用、存储、保护您个人信息的规则,您委托我方提供服务、访问我方网站或使用我方服务的行为,即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我方提供的各类商务代理服务及网站运营过程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代理、企业代办、版权登记、品牌服务等场景下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
一、个人信息的收集范围与方式
1. 收集范围:为履行服务约定、保障服务质量,我方仅收集实现服务目的所必需的个人信息,不进行过度收集。主要包括:
(1)身份信息:如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电话、微信、邮箱)、联系地址等,用于身份核验、服务对接及沟通反馈;
(2)服务相关信息:如商标注册所需的主体资质文件、企业代办所需的经营信息、版权登记所需的作品相关资料等,用于完成委托服务事项;
(3)使用行为信息:如您访问我方网站时的浏览记录、点击偏好、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等,仅用于优化网站体验及服务流程,不关联个人身份信息;
(4)敏感个人信息:如涉及金融账户、特定身份等敏感信息,我方仅在获得您单独同意后收集,且严格限定用于服务所需的最小范围。
2. 收集方式:包括您主动提供(如填写表单、提交资料、口头告知)、我方在服务过程中依法合规采集(如网站访问数据记录)、以及为完成服务从合法合规渠道获取的信息(需经您确认或授权),绝不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收集个人信息。
二、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与规则
1. 核心使用目的:用于履行与您的服务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对接行政部门办理手续、反馈服务进展、提供售后服务、开具发票等;
2. 辅助使用目的:用于优化服务质量(如根据服务反馈调整流程)、提供个性化服务建议(如结合您的需求推荐适配服务)、保障服务安全(如识别异常操作、防范风险);
3. 使用规则:我方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您的授权范围使用个人信息,未经您书面同意,绝不超出服务目的范围使用。如需将信息用于新的、与原目的无关的用途,将再次获得您的明确同意。
三、个人信息的存储与保护
1. 存储期限:我方仅在实现服务目的所必需的期限内存储您的个人信息,服务终止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为保存服务档案、应对争议需要外,将及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长期保存的商标证电子版等资料将采取加密保护措施,不用于其他用途;
2. 存储安全:我方采取符合行业标准的技术与管理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权限控制、安全审计、定期风险排查等,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仅授权参与服务的必要人员接触您的信息,相关人员需遵守严格的保密义务;
3. 存储地点:您的个人信息均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需跨境存储,将另行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个人信息的共享、转让与披露
1. 我方原则上不向第三方共享、转让您的个人信息,除非符合以下情形:
(1)获得您的明确书面同意;
(2)为完成委托服务所必需,如向商标局、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机构提交相关信息,此类共享严格限定在服务所需范围;
(3)根据法律法规、司法机关或行政部门的强制性要求,需披露个人信息的,将在合规范围内配合,并尽力事先通知您(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4)向我方关联方或合作机构共享时,需事先告知您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及范围,获得您同意后实施,并监督合作方履行保密义务。
2. 我方绝不出售您的个人信息,也不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除非获得您的明确授权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五、您的个人信息权利
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依法享有以下权利,我方将提供便捷的实现途径:
1. 知情权:有权查询、了解我方收集、使用您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方式等情况;
2. 更正权:如您发现个人信息存在错误或不完整,有权要求我方予以更正、补充;
3. 删除权:在服务终止、授权到期或我方存在违法处理行为时,有权要求我方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4. 撤回同意权:您有权撤回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撤回后我方将停止相关信息处理行为,但不影响此前基于您的同意已完成的合法处理活动;
5. 投诉权:如您认为我方存在侵害您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有权通过本协议列明的联系方式投诉,我方将在收到投诉后及时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
六、免责与例外情形
1. 以下信息不受本协议约束,我方不承担保密义务:已公开的信息、您自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法律法规规定无需保密的信息;
2. 因不可抗力、网络攻击、第三方侵权等非我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我方在履行了合理注意义务及补救措施后,不承担赔偿责任;
3. 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自身合法权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在合理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的,不受本协议部分条款限制。
七、协议的变更与生效
1. 我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服务调整等情况修改本协议,修改后将通过我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公示后即生效。若您继续使用我方服务,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2. 本协议自您委托我方提供服务、访问我方网站或使用我方服务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新疆太阳商务代理代办有限公司所有。
八、联系方式
如您对本隐私协议有疑问、需要行使个人信息权利或投诉反馈,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方:
公司名称:新疆太阳商务代理代办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0991-831、0991-7777755
咨询微信:3935579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珠江路18号珠江·聚隆港商住小区C-1501
我方将在收到您的诉求后3个工作日内响应,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