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需根据申请人主体类型(企业 / 个人)准备对应材料,同时需满足商标图样、商品 / 服务项目等规范要求,结合《商标法》及商标局最新规定,具体清单如下:
一、 通用基础材料(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供)
- 商标注册申请书
- 需按规范填写,明确标注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列明拟注册的商品 / 服务项目,需严格参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选择,每个类别限选 10 个以内项目(超出需额外缴纳官费);
- 申请人为企业的,名称需与营业执照完全一致;为个人的,需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 商标图样
- 提供清晰的电子版图样(JPG 格式,分辨率≥300dpi,尺寸 5cm×5cm~10cm×10cm);
- 若申请彩色商标,需提交彩色图样 1 份,并附加黑白稿 1 份;若申请黑白商标,后续可任意颜色使用,无需额外申请;
- 商标图样需具有显著性,不得包含法律禁止的元素(如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等)。
- 委托代理机构的额外材料
- 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如您的新疆太阳商务代理代办有限公司)办理,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或个人签字);
- 代理机构需具备合法资质,委托书需符合商标局固定格式。
二、 按申请人主体分类的专属材料
- 企业 / 法人组织申请(最常见,如公司、事业单位)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与申请的商品 / 服务项目相关;
- 若为港澳台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 / 登记证复印件及公证文件;若为外国企业,需提供所属国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及中文译本(经公证认证)。
- 自然人申请
- 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确认):自然人申请商标必须以个体工商户名义,且申请的商品 / 服务需在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之内;
- 农村承包经营户可凭承包合同复印件申请,商品 / 服务需与承包经营业务相关。
- 特殊主体申请
- 集体商标 / 证明商标:需额外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行业协会登记证)、使用管理规则(明确集体成员范围或证明商品的标准);
- 地理标志商标:需提交地理标志证明文件(如政府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生产能力证明等。
三、 注意事项(核心合规要点)
- 所有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企业申请需加盖公章,个人申请需签字确认;
- 若申请的商标包含外文元素,需提交外文含义说明,避免与在先商标近似或产生不良影响;
- 若以肖像、姓氏、三维标志等特殊元素申请商标,需额外提交相关证明(如肖像权人授权书、三维标志使用证明等);
- 材料提交方式:可通过商标局官网线上提交(推荐,效率更高),或到商标局注册大厅 / 各地受理窗口线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