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找不到申请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怎么办?

阅读:12 2026-04-04 11:28:22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两项要素为限。其中,“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商标注册时经审查核准的指定类别中的具体商品。这两项标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商标专用权的法定边界。
在实际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有时会遇到在指定类别中难以找到完全对应或恰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情形,申请人应按照以下要求填报。

首先,申请人在申报《区分表》上没有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时,应根据类别标题、【注释】,比照标准名称申报类别。

例如,坚果壳制工艺品。根据类别标题,“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鲸骨或珍珠母”属于第20类,【注释】中说明第20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由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某些制品”,“木、蜡、石膏或塑料艺术品”为第20类的标准名称。比照上述内容,“坚果壳制工艺品”应申报在第20类。

又如,基因筛查服务。根据类别标题,“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属于第42类,【注释】中说明第42类尤其包括“为医务目的所做的科学研究服务”;“医疗服务”属于第44类,【注释】中说明第44类尤其包括“与治疗病人(例如X光检查和取血样)有关的医学分析”。基因筛查可以广泛用于科学研究和医学治疗,因此“基因筛查(为科学研究目的)”应申报在第42类,“基因筛查(为医疗目的)”应申报在第44类。

其次,根据类别标题、【注释】,比照标准名称仍无法分类的,按照分类原则申报。申请人对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分类时,一般遵照下列原则。

(一)商品分类原则

1、商品为制成品,原则上按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

例如,手套类商品,应依据具体产品的功能、用途进行分类。“手套(服装)”属于服装,应申报在第25类;“防事故用手套”属于救护器具,应申报在第9类;“医用手套”属于医疗用辅助器具,应申报在第10类;“绝缘手套”属于绝缘用品,应申报在第17类;“家务手套”属于家务用具,应申报在第21类;“竞技手套”属于体育和运动用品,应申报在第28类。“一次性手套”为不规范名称,因为该商品的功能用途并不明确,例如“医用一次性手套”应申报在第10类;“家务用一次性手套”应申报在第21类。

2、商品为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应依据主要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

例如,“带有图书的电子发声装置”,主要功能是电子发声装置,应申报在第9类;“带电子发声装置的图书”,主要功能是图书,应申报在第16类。

3、商品为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例如,根据类别标题,“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6类,那么“建筑用金属衬板”应申报在第6类。同理,“金属制人工鱼礁”是由金属材料制成,应申报在第6类。

4、商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例如,“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应按牛奶申报在第29类;“加奶咖啡饮料”的本质仍是咖啡饮料,应申报在第30类。

5、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分,且该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则该商品原则上与其所构成的产品分在同一类。

例如,“电话机听筒”是构成“电话机”的一部分,应申报在第9类。

6、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此处的“用于”,是指专门用于,即该专门容器为盛放该商品进行了专门的设计,具有特殊的形状和样式。

例如,“专用化妆包”为盛放化妆用具进行了专门的设计,应申报在第21类;“非专用化妆包”应申报在第18类。

(二)服务分类原则

1、比照《区分表》所列标准名称,依据服务所属的行业,并结合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例如,“广告片制作”属于广告类服务,应申报在第35类;“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制作”属于娱乐类服务,应申报在第41类;但“制作电视购物节目”属于广告类服务,应申报在第35类。

2、出租服务、咨询服务、特许经营服务可依据以下原则分类。

(1) 出租服务,原则上与通过出租物所实现的服务分在同一类别。

例如,“出租电话机”实现的是通讯服务,应申报在第38类。

租赁服务与出租服务相似,应采用相同的分类原则。但融资租赁是金融服务,属于第36类。

(2) 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的服务,原则上与提供服务所涉及的事物归于同一类别。以电子方式(例如电话、计算机网络)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不影响这种服务的分类。

例如,“运输信息”应申报在第39类,与运输服务归入同一类别;“金融咨询”应申报在第36类,与金融服务归入同一类别;“通过网站提供金融信息”与“金融信息”的分类相同,应申报在第36类。

(3) 特许经营的服务,原则上与特许人所提供的服务分在同一类别。

例如,“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应申报在第35类,与特许人所提供的商业管理服务归入同一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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